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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夏季毕业生就业派遣有关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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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夏季毕业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促进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稳步提升,切实做好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夏季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签订三方协议落实就业去向的、三方协议第一联原件已经提交至MPA中心的毕业生(单位解决户口、档案),请严格按照《2018年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填报指南》(附件1)填报派遣信息。


目前,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正在组织开展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工作,请毕业生务必根据《关于填写2018届北京地区高校就业状况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3)参与调查,时间截止2018年6月25日12:00。


派遣信息及就业问卷调查请认真填写,以免因派遣信息填报错误、上报材料不完整、未完成就业问卷调查等原因被北京市教委退回,影响报到证的办理。

 

二、二分回原籍的毕业生派遣信息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8年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派遣系统个人填报页面下载)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核实准确后填报相关信息。

 

三、2018年夏季毕业生第一次集中派遣数据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0:00(关闭派遣系统)。校就业中心7月2日(周二)去北京市教委打印报到证,首批参加毕业派遣的毕业生,若急需想自取,可持有效证件往MPA中心办公室领取报到证(时间待定),外地学生通过EMS或顺丰等邮寄。

 

四、请注意:全日制非定向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后有纸质版报到证;定向生,无纸质版报到证。

 

五、请将《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MPA中心学生秘书邮箱fan@ucas.ac.cn。

 

六、派遣单位为北京市或上海市的毕业生,要将进京接收函或进沪接收函jpg文件电子版(文件名为研究所或院系名称+夏季进京接收函或夏季进沪接收函+人数)发邮件至fan@ucas.ac.cn后,再提交派遣数据(没有拿到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不要提交派遣数据);生源地为北京市的,要先将北京市常住人口户口页电子版(文件名为研究所或院系名称+北京户口页+人数)发邮件至fan@ucas.ac.cn,再提交派遣数据。

 

七、目前,南京、深圳、西安、武汉、杭州等城市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毕业生拟落户上述城市的,要先将当地接收函交至MPA中心办公室再提交派遣数据,并参照“二分”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只落户但去异地签劳动合同就业的,派遣数据就业形式选“签劳动合同 ”, 毕业去向 选“二分”。


2. 只落户,不在任何地方就业的,派遣数据就业形式选“在京待就业”, 毕业去向 选“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