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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个批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同学,重新答辩必须提交上批次《答辩后修改情况说明》。
注意:双盲答辩时删除表格中的导师姓名,导师暂时不签字。
2. 答辩通过后,根据本次批答辩情况填写此表格,并上传培养指导系统。
注:根据答辩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导师意见和建议,对论文的修改情况说明。应写具体修改情况,不能只写“已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