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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MPA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的说明

  • 日期: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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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意见》第七条学位论文中规定“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聘请2-3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具有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1位评阅人为外单位具有相关行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以及本校专业硕士的特殊性和普遍规律,MPA教育管理中心规定每篇学位论文邀请2位本领域具有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

       中国科学院大学评阅书中“论文总体评价”分为“优”、“良”、“中”、“差”, “是否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论文需通过小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评阅(论文需通过大的修改后再评阅)”、“不同意答辩”。中国科学院大学MPA教育管理中心实行双盲评审制度,每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两名专家,包括一名外单位专家和一名本单位专家。

关于评阅意见结果的说明:

(1)两份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并且总体评价为“优秀”、“良好”,可参加本次答辩。

(2)两份意见中仅有一份论文总体评价为“中”或“修改后评阅”,可重新送审一次,累计获得两个“中”或“修改后评阅”的评阅意见,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不再送审。

(3)两份意见的论文总体评价有一个为“差”或“不同意答辩”,或两份意见的论文总体评价均为“中”或“修改后评阅”,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不再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