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国家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专业学位培养点。依托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以及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简称“战略咨询院”),整合科教融合优势教学科研资源,形成了“公共政策”“政府管理”“风险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发展”“法律与知识产权”“智库科学与工程”“PPET(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智库)(以下简称PPET)”等具有中国科学院特色的学科方向。
一、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依托和整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教融合”体制下的优势教学科研资源,文理交融并系统集成多学科研究工具与方法,致力于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多方面知识和科学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招生类型与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为“非全日制”,学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一般要求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学习方式为“定向”。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至3年。
四、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包括:公共政策、政府管理、风险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发展、法律与知识产权、智库科学与工程、PPET。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前沿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公共必修课、学科核心课(专业学位课)、专业课、研讨课,以及讲座和社会实践。其中,公共必修课和学科核心课不少于22学分,专业课和研讨课不少于11学分,讲座和社会实践3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
课程目录
六、师资队伍
逐步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即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师资队伍由校部教师、岗位教师和校外聘任教师组成,形成了一支一流的教学科研和指导教师团队。各个专业方向有明确的师资团队承担教学任务。
七、教学形式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教学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个人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需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3万字以上。
九、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并获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十、办学环境
学校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与其他学术型研究生同等标准的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包括硬件设施、教学投入、学习保障、后勤服务等。同时,根据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特点,特别加强了案例分析和研讨所需相关教室等设施的建设。
本培养方案自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中国科学院大学MPA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