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中心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将在2021年5月上旬进行。请相关同学抓紧时间、严格按照规定,保质保量完成论文,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由于时间安排紧迫,逾期无论有任何理由将不再受理!!!
论文预审与答辩时间安排如下:
一、 必修环节核对与完善(3月8日)
1、修满必修环节的学分(33+1+1+3=38学分),学分未修满的同学不允许参加毕业答辩。
2、未按时提交开题、中期考核材料以及培养指导系统导师未审核的同学不安排参加本次毕业答辩,已提交材料但系统未审核请在3月8日前联系李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3、3月8日前登录培养指导系统,核对各培养环节,确保各环节认真准确填写,包括:培养计划、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并联系导师审核,未按期完成的同学不能参加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论文查重。
4、学术报告必须写5个以上(1学分),社会实践除在培养指导系统上提交外,还需写一份2000字左右的社会实践报告(题目、内容不限,可以是案例大赛报告)。
二、答辩申请填写与导师审核(3月8日-4月11日)重要!!!
完成各项必修环节,修满38学分后,填写培养指导系统答辩申请相关内容,并联系导师在4月11日前完成答辩申请审核,学生本人要及时敦促导师审核。由于学校要求必须使用评阅系统送审,答辩评阅须在答辩申请审核之后才可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检查导师确已按时审核。只有答辩申请导师审核通过,MPA中心才能进行论文送审。
注意:答辩申请中上传的盲审稿即为论文评阅送审稿,请务必及时上传最终版本。
三、答辩资格审核与查重(4月12日-4月15日)
1、4月12日,MPA中心审核学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才能进入查重和评阅阶段。
2、提交查重电子版材料。时间:4月12日(星期一)前,材料报告:①自查重报告;②电子版查重论文(格式要求:PDF格式,文件名为“学号_姓名_导师_题目”。),发送至ucasmpapy@126.com。
注:
未提交查重报告和论文的同学,默认放弃本次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重复率高于13%,将邮件通知导师和学生,不允许参加论文评阅。
四、论文评阅(4月16日-5月5日)
学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进入评阅阶段,MPA中心将组织统一送审(4月16日-5月5日)。
评阅结果说明:
若送审返回意见中有1个“论文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或“论文整体评价”为“差”,一票否决,不允许参加此次答辩;若送审返回意见中有2个“论文评阅意见”为“修改后评阅”,或“论文整体评价”为“中”,不允许参加此次答辩;若送审返回意见中仅有1个“论文评阅意见”为“修改后评阅”,或“论文整体评价”为“中”, 以邮件形式发送导师和学生,限邮件发出后3天内修改完成,参加二次送审;每名学生仅有1次二次送审机会,累计获得两个“中”或“修改后评阅”,取消答辩资格,以邮件通知导师和学生,不允许参加此次答辩。
注:评阅意见返回后,需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填写《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同时在在培养系统提交。
五、出现以下情况,将不接受申请材料,由此延误论文评阅与学位申请后果请自负:
1、论文格式明显不符合MPA学位论文模板,将不予受理答辩申请(格式见官网:教学培养-表格下载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download/42-2016-06-20-03-27-16/86-mpa-2)。
2、未按时提交查重论文者,MPA中心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视为学生主动放弃本次答辩申请。
3、导师未在4月11日前审核答辩申请,默认导师不同意学生参加答辩,系统无法为其送审。
六、论文答辩(5月6日-9日)
参加答辩条件:预审、查重通过,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良以上成绩)。
论文答辩时间、分组、地点另行通知。
注:毕业答辩结束后,需根据意见再次修改论文,填写《答辩后论文修改情况说明》,同时在在培养系统提交。
七、学位申请(5月19日前)
答辩通过后,还有学院学位会、学校三次学位评审(分别是校本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中科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三级评审),全部通过才能最终获得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