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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MPA冬季学位论文预审、查重、评阅安排通知

  • 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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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冬季毕业答辩将在2023年11月进行。请相关同学抓紧时间、严格按照规定,保质保量完成论文,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由于时间安排紧迫,逾期无论有任何理由将不再受理。

一、 答辩资格审核(10月10日)

1. 完成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已获得课程要求的学分。

2. 开题考核、中期考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审核,已获得相应学分。

3.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应在10月10日前完成并通过导师审核,获得相应学分。

4. 培养计划,应在10月10日前完成并通过导师审核。

5. 学位论文格式,应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格式见: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download/42-2016-06-20-03-27-16/86-mpa-2)规定格式撰写,上传至培养指导系统:论文-论文格式检测,并通过格式系统审查。

二、答辩申请

1. 系统申请(10月10日前)

学生登录培养指导系统,填写“论文-答辩申请”相关内容(夏季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必须重新撰写答辩申请并请求导师审核),请提前联系导师,务必在10月10日前完成审核,学生本人要及时敦促导师审核。

由于学校要求必须使用评阅系统送审,论文评阅只能在答辩申请审核之后才可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检查导师确已按时审核。只有答辩申请导师审核通过,才能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和送审。

注意:

(1)盲审稿上传。答辩申请中上传的盲审稿即为论文评阅送审稿,请各位同学务必及时上传最终版本并仔细检查,确保全文删除导师信息。

(2)答辩申请务必敦促导师按时审核。导师填写意见并审核通过,视为同意学生参加本次答辩申请;导师未按时审核者默认导师不同意学生申请本次答辩。

2. 材料提交(10月10日-10月11日)

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1本,按照格式要求装订,深蓝色封面

提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青年公寓七号楼110办公室(打印店或顺丰)

3. 学位论文预审(10月12日-10月13日)

MPA教育管理中心将组织MPA专家小组进行线下预审,时间为10月12日-10月13日,地点为中关村校区青年公寓七号楼。学位论文审查表将在审查结束后返回给大家修改。

三、查重(10月12日-10月13日)

答辩申请通过导师审核后,由学生自行将学位论文上传至培养指导系统:论文-论文查重,每位学生仅有两次查重机会,重复率应小于15%(不含自我引用)。查重未通过(重复率超过15%),将不能进入论文评审阶段,请务必在提交系统前自行购买维普系统查重和修改,自查重重复率建议低于10%再上传学校系统。

四、出现以下情况,不进入下一环节培养

1. 答辩资格审核未通过。

2. 导师未在规定时间前同意答辩申请,默认导师不同意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3. 学生未在指定时间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即未参加学位论文预审。

4. 在学位论文预审中,专家小组给出“不予答辩”的审查意见。

5. 查重未通过。

五、学生根据查重和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10月14日-10月16日)

六、论文双盲评阅(10月17日-11月7日)

1. 送审前要求

送审论文:答辩申请上传的“盲评论文”(①格式:PDF;②要求:删除学生和导师姓名及单位、作者简历、致谢全文、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等;③命名:论文题目),请在10月16日24:00前检查答辩申请上传的论文是否是盲审要求的论文终稿。

2. 送审阶段

MPA教育管理中心将组织统一送审,送审时间三周左右。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MPA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的说明: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pygz/other/592-mpa-2 。

注:中心将以邮件形式通知相关学生和导师,二次送审或不再送审。

3. 查看评阅意见,填写《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

在送审阶段,学生应随时登陆系统,从答辩申请中查看评阅意见是否返回,以便及时查阅与修改。两份评阅通过的意见返回后,需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填写《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download/42-2016-06-20-03-27-16/329-2018-01-26-08-20-52),务必按照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逐条修改论文并就详细的修改情况或修改说明与导师进行沟通,经导师确认后填报到学位系统中。

七、论文答辩(11月10日左右)

1. 参加答辩前提:通过资格审查、预审、查重、评阅各个环节。

2. 论文答辩形式双盲答辩(材料和整个答辩过程不得出现导师姓名)。

3. 材料准备:答辩决议草案、汇报PPT、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和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

4. 时间、分组、地点另行通知。

5. 毕业答辩结束后,需根据意见再次修改论文,填写《答辩后论文修改情况说明(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download/42-2016-06-20-03-27-16/330-2018-01-26-08-21-19),同时在在培养系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