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夏季毕业答辩将在2023年5月进行。请相关同学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系统填写、材料提交、论文上传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由于时间安排紧迫,逾期无论有任何理由将不再受理!
一、 答辩资格审核(4月3日前)
1、完成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已获得课程要求的学分。
2、开题考核、中期考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审核,已获得相应学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应在4月3日前完成并通过导师审核,获得相应学分。(具体要求见: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pygz/other/689-2021-06-25-07-04-22)
4、培养计划,应在4月3日前完成并通过导师审核。
5、学位论文格式,应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格式见: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download/42-2016-06-20-03-27-16/86-mpa-2)规定格式撰写,上传至培养指导系统:论文-论文格式检测,并通过格式系统审查。
二、答辩申请与学位论文预审(4月3日-4月8日)
1、系统申请(4月3日前)
学生登录培养指导系统,填写“论文-答辩申请”相关内容(冬季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必须重新撰写答辩申请并请求导师审核),请提前联系导师,在4月3日前完成审核,学生本人要及时敦促导师审核。由于学校要求必须使用评阅系统送审,论文评阅只能在答辩申请审核之后才可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检查导师确已按时审核。只有答辩申请导师审核通过,MPA教育管理中心才能进行统一的论文送审。
注意:答辩申请中上传的盲审稿即为论文评阅送审稿,请务必及时上传最终版本。导师填写意见并审核通过,视为同意学生参加本次答辩申请;未填写者默认不申请本次答辩申请。
2、材料提交(4月4日)
学生填写附件2《MPA学位论文审查表》,要求:学生和导师签字(电子版签名亦可),A3页打印。学位论文(无需签字),按照格式要求装订,打印一份。
两份材料一起提交至:中关村东路80号青年公寓七号楼110办公室。
3、学位论文预审(4月5日-4月7日)
MPA教育管理中心将组织MPA专家小组进行线下预审,时间为4月5日-4月6日,地点为中关村校区青年公寓七号楼112会议室。学位论文审查表将在审查结束后返回给大家修改。
三、出现以下情况,不进入下一环节培养
1、答辩资格审核未通过。
2、导师未在规定时间前同意答辩申请,默认导师不同意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3、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纸质版《MPA学位论文审查表》和学位论文。
4、在学位论文审查中,专家小组给出“不予答辩”的审查意见。
四、查重(4月5日-4月6日)
答辩申请通过导师审核后,由学生自行将学位论文上传至培养指导系统:论文-论文查重,每位学生仅有两次查重机会,重复率应小于15%(不含自我引用)。查重未通过(重复率超过15%),将不能进入论文评审阶段,请务必在提交系统前自行购买维普系统查重和修改,自查重重复率建议低于10%再上传学校系统。
五、学生根据查重和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4月7日-4月9日)
六、论文双盲评阅(4月11日-5月3日)
1、送审前要求
送审论文:答辩申请上传的“盲评论文”(①格式:PDF;②要求:删除学生和导师姓名及单位、作者简历、致谢全文、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等;③命名:论文题目),请在4月10日24:00前检查答辩申请上传的论文是否是盲审要求的论文终稿。
2、送审阶段
MPA教育管理中心将组织统一送审,送审时间三周左右。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MPA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的说明: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pygz/other/592-mpa-2 。
注:中心将以邮件形式通知相关学生和导师,二次送审或不再送审。
3、查看评阅意见,填写《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
在送审阶段,学生应随时登陆系统,从答辩申请中查看评阅意见是否返回,以便及时查阅与修改。两份评阅通过的意见返回后,需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填写《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download/42-2016-06-20-03-27-16/329-2018-01-26-08-20-52),应对两位评阅专家提出的每条评阅意见进行回应,导师签字后在培养系统提交。
七、论文答辩(5月10日左右)
1、参加答辩前提:通过资格审查、预审、查重、评阅。
2、论文答辩形式:双盲答辩(材料和整个答辩过程不得出现导师姓名)。
3、材料准备:①电子版:答辩决议草案,汇报PPT;②纸质版:装订成册的论文、评阅意见和评阅后修改情况说明、答辩决议草案,数量根据答辩委员人数确定。
4、时间、分组、地点另行通知。
5、毕业答辩结束后,需根据意见再次修改论文,填写《答辩后论文修改情况说明(https://mpa.ucas.ac.cn/index.php/jiaoxue/download/42-2016-06-20-03-27-16/330-2018-01-26-08-21-19),同时在在培养系统提交。